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祠祭清吏司

祠祭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掌理诸项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二人,满、汉各一人; 员外郎五人,满洲三人,蒙古、汉各一人; 主事二人,满、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等吏员。掌吉礼、凶礼之事,并兼司僧、道、医学、阴阳学官升用等事。所属有祭祀科、僧道科、时宪科、火房等机构办理本司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明朝和清朝礼部的第二司,相当隋以前的祠部。掌管祭礼、丧礼和术数、占卜、医药及僧道的政令。参看“祠部”条和《明史·职官志一》。

猜你喜欢

  • 签书北枢密院事

    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的佐官。见“北枢密院”。

  • 协守

    参见“协同守备”。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即协助镇守分管一个地区的防务的长官,一般由副总兵充任。

  • 外藩

    1、九卿的别称。《史记·天官书》:“藩臣:西将、东相。”注:“其外藩,九卿也。”2、指诸侯王。《宋史·孝宗纪赞》:“自古人君起于外藩,入继大统,而能尽宫廷之孝,未有若帝。”3、指外国。《宋史·食货志》

  • 刑案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二年 (1005),并三司兵案、度支案置,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史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名帐,刑狱、造船、捕盗、逃亡户

  • 公务员

    国民党政府制度,凡官吏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的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公务员包括下述三类人员:一是官吏。官吏仅是公务员的一种,凡称官吏者即是公务员,但为公务员者未必就是官吏。二是自治行政人员。指自治行政机关

  • 水军总管

    武官名。北周设置,为水军统帅。任此职者见《隋书·于仲文传》:兄��,“大象中,以水军总管从韦孝宽经略淮南。”

  • 粉侯

    驸马都尉俗称。

  • 奉恩辅国公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八等。位奉恩镇国公下、不入八分镇国公上。爵名,清朝置。清朝的宗室封爵分为十二级,奉恩辅国公为第六级。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奉恩镇国公”条。

  • 县市史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 兀剌阿臣

    即“兀刺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