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曹
刑部之别称。
刑部之别称。
吏名。宋朝初年置,掌诸军、监场务进奏之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 废,选其合格者为进奏官。吏员名。宋初诸军、监、场务掌进奏事务者称知后官,职掌同诸州进奏官。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废知后官,选
清代的俸给制度。其制是银米兼支。米视俸而定,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不给禄米。正俸之外,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称为养廉银。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
战国时通过做国君或卿大夫的食客可取得官位,为入仕的途径之一。战国时盛行养士之风,国君养士,最著名的如齐国国君在临淄城西门附近建稷下学宫,招集文人学士上千人;燕国国君筑黄金台,置黄金于台上,礼聘天下贤人
官名。为尚乘寺主官,见“尚乘寺”。
监狱官名。见“新监狱”。
即“捕役”。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实际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置,以太原尹为之。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长安四市均设,有丞,主管市政。参见“长安市令”。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长安四市皆置,掌市政,有丞。参看“长安市令”条。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掌考核岁支款项与工需物料,每届冬至之月,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验。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无定员,由堂官于司员中派充。额定职官只掌稿笔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