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设于总统府和各部。北洋政府时期设于总统府、国会两院等重要机关,一般为秘书厅的主官,协助本机关长官处理重要政务、事务。国民党政府于各院、部、委员会和各省官署多设置秘书长。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设于总统府和各部。北洋政府时期设于总统府、国会两院等重要机关,一般为秘书厅的主官,协助本机关长官处理重要政务、事务。国民党政府于各院、部、委员会和各省官署多设置秘书长。
专门学校名。原名警官高等学校,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北洋政府创办,校址设在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警官高等学校规程》规定,警官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宪宗元和四年(809)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
民国十七年设立,直属中央行政院,管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民国十九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置农林、工商两部。工商部掌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
官名。北齐置,为左龙署长官。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官名。东汉属少府,秩六百石。员一人。掌宫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三国时魏沿置。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中藏府令六百石,七品,属少府,有丞,职掌同。吴国亦置。晋分置“中黄左、右藏令”。官名,汉置,属少府,俸六
官名。西晋初置,掌东宫军队。晋武帝泰始五年(269) 分为左右,各领一军。参见“太子左卫率”。东宫武官名。晋初置,后分为左右二卫率。见“太子五卫率”。
即“寺务司”。
见“作坊”。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始置,员一人,为少府监副长官,佐理百工技巧之事,从四品,后改少府少令。唐初废,太宗贞观元年 (627) 复置。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内府少监,咸亨元年 (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