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河同知
官名。清朝设河道总督,正二品,“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总其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等,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同知直属于河道,地位相当于知府。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
官名。清朝设河道总督,正二品,“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总其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等,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同知直属于河道,地位相当于知府。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若卢狱的长官,掌治将相大臣和亲戚妇女。参看“若卢”条。
武官名。唐置于左右监门卫,员额各二十人。参见“长上”。
宋朝功臣号。以赐诸班直将士。参见“功臣号”。
官名。①宫廷女官。隋炀帝始置,二十四典之一。员二人,从七品,属尚宫局,为司簿之佐,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唐朝沿置,员二人,正七品。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有丞。或说管理甘泉离宫。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昆台令。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少府,为甘泉居室狱长官,掌拘禁犯人。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参见“提督四夷馆”。
十六国夏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乃于长安置南台, 以璝领大将军、雍州牧、 录南台尚书事。”职类录尚书事。参见“南台”。
官名。“转运副使”之简称。始见于唐。玄宗开元 (713—741) 中,裴耀卿为江淮转运使,以崔希逢等为副。宋朝置,为转运使之佐官。初掌随军供办军需,太宗以后,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遂改为经度一路
官名。三国魏置。统领禁军中的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官名,三国魏置,掌领禁军积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太平御览》卷241《都尉》条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三年(198),曹操置军师祭酒,陈寿撰《三国志》时,因避讳而改称军谋祭酒。南朝齐末,梁武帝为相国,府中置此职,以何点为之,点未就。北魏时骠骑将军府亦置。参见“军师祭酒”。官名,东汉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