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

国际慈善组织。起源于公元1792年法国兵士创设的战地医院,以救护战地伤兵、掩埋尸体为主要任务,其后逐渐发展进而进行各种救济事业,如自然灾害救济、社会救济等,其经费全由募捐而得,公元1864年8月,由瑞士发起在日内瓦召开国际会议,公认以瑞士红地白十字国旗改换颜色为白地红十字为会旗,故名红十字会。会议签订了《日内瓦国际红十字会公约》,规定了有关改善战地伤病者境遇的国际通则,同时规定各国的伤兵救护组织有受保护和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特权。各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性质和范围等各有其侧重方面。我国于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加入国际红十字会。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红十字会条例》,规定红十字会依陆军部和海军部的指定,辅助陆海军战时卫生勤务;依内务部的指定,分任赈灾、施诊和其他救护事项;并得募款设立医院,培育救护人材,储备救护材料。红十字会在北京设立总会,总会会长、副会长各一人,由大总统选任;各省设立分会,分会长由分会推选,经会长认可后方能就任,并由会长报明内务、陆军、海军各部。红十字会的资产和帐簿,得由内务、陆军、海军各部随时派员检查;每年收支帐目和工作情况并得向内务、陆军、海军各部报告。国民党政府时期沿置红十字会,属于非官方机关。

猜你喜欢

  • 县监工

    县工官名。秦置,《吕氏春秋·季春纪》说:“百工咸理。”高诱注:“监工,工官之长。”

  • 昭武大将军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上称昭武大将军。元代武散官正三品上称昭武大将军。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四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三品。

  • 各路军总司令

    军事指挥官名。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以前作战部队的编制,合若干军为一路,各路军以数字排列,其指挥官称为某路军总司令或总指挥。

  • 公主家丞

    官名。东汉属宗正,为公主家令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佐令执掌公主家事务。北齐亦置。隋朝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皆置。唐朝先为正九品,玄宗开元初改为从八品下,亦称公主邑司丞。官名,俸三百石,助令掌公主家总

  • 礼部郎官

    礼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 将兵长史

    官名。西汉郡置丞、边郡又置长史,掌军务,领兵马。东汉边郡易郡丞为长史,又易长史为将兵长史,专门负责军事。《后汉书·和帝纪》有象林将兵长史。官名,将军府置长史,为事务长官,有的领兵,称将兵长史。两汉边郡

  • 外卫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 郡邸长

    官名。秦置,属典客。入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有丞。主管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东汉省,但令郎治之。官名,汉置,掌诸郡在京师之邸。有丞。初属少府,后属中尉,再后属大鸿胪。见《汉书·百官公卿

  • 总军医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卫生医药事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 提点刑狱

    即“提点刑狱公事”。官名。宋置,又称“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所到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闻,兼掌举刺官吏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