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养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等等,皆合终养之例。虽六十以上未及七十者,若伯叔父、兄弟有病,或家无次丁不能迎养,亦准呈请终养。州县以上具题请旨,州同以下取结到部准行。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等等,皆合终养之例。虽六十以上未及七十者,若伯叔父、兄弟有病,或家无次丁不能迎养,亦准呈请终养。州县以上具题请旨,州同以下取结到部准行。
官名。属“国民政府文官处”,见该条。
吏名。元朝官府中任抄写案牍等事的见习吏员。无俸禄。见习吏名。元置,在官署中任抄写案牍等事,无俸给。
官名。元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属大都留守司,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司库等。
官名。辽置,见“北院左中丞”。
见“十猛将军”。
官名。即主客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主客郎中为司蕃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掌侍从和向朝廷送郡的报告材料。《三国志·蜀书·杜琼传》:“古者名官职不言曹,始自汉以来,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
参见“正任”、“观察使”。
现军衔。尉官的最高一级,其职一般为营长。
郡门下吏名。东汉时为主记室的吏员,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位次于主簿。参见“郡主记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