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末置。贾诩自平津都尉迁此,隶中郎将牛辅。见《三国志·贾诩传》。官名,东汉末年置。掌领兵作战,职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三国志·魏书·贾诩传》:“董卓之入洛阳,诩以太尉掾为平津都尉,迁讨虏校尉
职官封号。西夏授与中品官,与办式同一等级。
见“十猛将军”。
官居要职的大臣。《管子·明法解》:“乱主之行爵禄也,不以法令案功劳; 其行刑罚也,不以法令案罪过,而听重臣之所言。”
官名。①鲜卑首领。《三国志·鲜卑传》引《魏书》:“和帝时,鲜卑大都护校尉廆帅部众从乌桓校尉任尚击叛者,封校尉廆为率众王。”②地方长官临时设职。《晋书·刘弘传》:“太安中,张昌作乱”,……“弘遣南蛮长史
官名。明太祖洪武七年 (1374) 于各公主府家令司置,一人,正八品,佐家令总管公主府事务。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职官亦随改。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明朝南京国子监、中都国子监亦设,初各一人,后于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设七人,从九品;清朝崇志、广业二堂各设一人,初亦从九品,乾隆元年 (1736) 升正八品。与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以秘书监兼任。后以两省五品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秘阁并归秘书省,遂罢。官名。见“秘阁”。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
官名。参见“正税务司”。海关征税部内班洋员。为税务司的副职,见“征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