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侯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正三品,炀帝大业三年(60
官名。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笔帖式,分在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四处征税,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均改为蒙古理事官,仍隶属于热河都统。
官名。晋朝置,太常、大鸿胪属官,职掌不详。见《晋书·舆服志》。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方宪上士佐官,正二命。
朝廷对官员的一种恩典。即授予已故官员或现职官员的已故直系亲属如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妻室的荣誉职衔。始于晋朝,历代沿之。参见“封赠”。
官名。见“内翻书房”。
即“官辽”。《汉隶字源 ·三萧》: “《夏堪碑》:,官遼临吊。’遼即寮字。”参见“官僚”。
官名。简称广东司郎中。①明清户部广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东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广东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
官名。明朝于各省设,不常置。为各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参议的分道之职,以监督武职,整理文书,商榷机密,参谋军务。专职道员名。明代常因事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监军,称为监军道,事已则罢。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修械长,军衔为准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