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直学士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从四品,不限员额。其应奉文字者,衔内带知制诰。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当为沿金制而设。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从四品,不限员额。其应奉文字者,衔内带知制诰。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当为沿金制而设。
官名。梁代天监七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掌管舟航河堤等事。陈代也设此官,职权任务与梁代相同。参看“都水使者”。官名。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官署称大舟寺,属于冬卿,地位相当于中书
历朝帝王献给天神的奏章表文。又称青辞。每逢有关节日或遇天灾,在著名宫观建水陆道场时用之。由翰林学士或地方官起草,因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故名。祈晴、祈雨,皆用青词。多采用四六句文体。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秩从三品,置四员。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成宗大德四年(1300)罢,后又复置。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平准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明初设,左、右各一人。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右韶舞一人,皆从九品。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亦设左、右各一人,从九品。雍正七年 (1729) ,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置,掌修实录。设提举一人,以宰相兼任; 修撰同修撰、检讨无定员,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官署名。宋置,掌修实录。详见“国史院”。
官库名。明置,掌净盆焰硝、熟硫黄,备盔甲厂等处成造火药,凡京营春秋操演,均取给于此。以掌库一人为主官。
学官名。北周武帝天和二年(567)置露门学, 以萧㧑、 唐瑾、 元伟、王褒任之,教授学子,四人皆为公卿中的文学之士,任官中大夫,可知其职之重。皇太子亦曾在此受教。参见“露门学”。官名。北
即“额驸”。
又作“官吏”。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