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考满

考满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634)沿用内外官三年考满之制。顺治(1644—1661) 中与京察、大计并行。康熙元年(1662)停京察、大计,只行考满之法。考满时京官、外官分别按不同标准考核定等。京官俸满三年,准送吏部、都察院考满; 督抚照京官考满。外官分级注考,由督抚分别以地方荒残,冲废、充实,简易四项开注,以政绩多寡酌定等第。京官四品、外官布政使以下,考满分为五等: 一等为称职,纪录; 二等为勤职,奖赏,三等为平常,留任,四等为不及,降调; 五等为不称职,革职。笔帖式考满亦照有职掌官员例施行。康熙四年 (1665) 复行京察、大计,停考满之制。


明清考课官员的方法之一。明洪武中始定此法,亦称考核。其主旨是按年劳晋升,考其任官的年限、资历作为升迁的依据。中央和地方官每三年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三考即九年为满。诸部寺所属,其初任只为署职,必待考满始实授。内外官考核的具体办法是:任满给由赴京,由吏部从实考校其才能优劣,依《职掌事例》进行黜陟;果有殊功异能,超越等伦者,则由皇帝亲自裁定。考核的标准有三:一为称职,二为平常,三为不称职,分为三等。九年之内,二考称职一考平常从称职;二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二考平常一考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者俱从平常;二考平常,一考不称职从不称职。清沿明制,以考满为历俸计年而晋升之法。一年一考,三考为满,考满则除。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定考满议叙之例,三品以上官自陈,由皇帝裁定;四品以下官由各衙门咨呈吏部会同都察院审议具奏,分等定其优劣,其应加升者、有罪者、才能不及与老疾者、均须详为开列。其有卓异者分别引见,候旨叙用。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改考满除法为三年汇考之制,除自陈官照旧例外,其考一等、二等、平常、办事不及与不称职者,各汇具为一疏,每等会齐具题,造册送吏部及都察院覆考。

猜你喜欢

  • 尚衣典御

    官名。隋初为尚衣局的主官,炀帝时改为奉御。宋复为尚衣局的主官,位在奉御上。见“尚衣局”。

  • 噶拉谙班

    即“噶拉昂邦”。

  • 中统军

    官名。北魏置。《魏书·房法寿传》: “高祖南伐,征为步兵校尉,直阁将军,中统军”。

  • 外城教养局

    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原属外城工巡局,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令其学习工艺,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

  • 台谏制

    秦汉至明清的监察与谏官制度。秦汉以后以御史台掌监察,其对象是内外百官,但是皇帝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代表,不能对其实行监察,为使皇帝言行不致破坏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就用设谏官的办法以规正其言行。谏诤可以看

  • 太子右赞善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秩正六品。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员一人,隶詹事院。至元三十一年,太子薨,詹事院改徽政院,罢。其后置废不详。明、清称右赞善。

  • 将军长史

    官名,为将军属官,俸千石,为事务长官;但也有的领兵,称将兵长史。《后汉书·马援传兄子严》:“后拜将军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禁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

  • 造舰少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造舰事务。

  • 西掌客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西掌客上士佐官,正二命。

  • 航空事务处

    民用航空机构。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北洋政府设置,至十一年(公元1922年)改为航空署。见“航空署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