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为郡国佐吏,为集曹副长官,掌佐集曹掾上计和收录所属县的上计簿,兼掌粮谷输纳。参看“集曹”、“集簿”、“集曹掾”条。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从五品上。
禁军名。后晋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晋天福六年(公元941年)八月改奉德两军为护圣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名。北宋末年始置,全称为提举御前军器所,领制造兵器之事。南宋改置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
官名。简称旗籍司郎中。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二人,蒙古一人;后改设满洲一人,蒙古二人。
汉朝郡县向上级汇报的报告书,又称“计簿”。《后汉书·百官五·县》:“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上计,向所属郡国汇报。汇报的内容是:即汇报书的内容,户口的增減,开荒亩数,钱谷收入,盗贼多少等。
官名 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驿馆米刍之事。额设六品二人,七品三人。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掌管驿馆柴草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客省官员,次于客省使。宫名。辽置,为客省的佐官,地位在都客省、客省使之下。见“客省”。
选举制度。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始见于宋。初指文、武科殿试第二、三名,后专指第二名。明、清赐进士及第,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南宋以至明清始专
官名。汉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都官从事,察中都官。西晋置都部从事,职如都官从事。东晋与南朝的扬州刺史,其职如西晋的司隶校尉,亦置扬州都部从事。《宋书·沈攸之传》说:“晋世,京邑二岸,扬州旧置都部从事,分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