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务处
官署名。清末地方督抚置。因督抚统兵,并多增募军队,故设此机构,负责办理军营行政。处设总办、会办等职,多以道、府文官充任。
清代末期,提督、巡抚多增募军队,因此设营务处,以道、府文官担任总办、会办等,负责军营行政。
官署名。清末地方督抚置。因督抚统兵,并多增募军队,故设此机构,负责办理军营行政。处设总办、会办等职,多以道、府文官充任。
清代末期,提督、巡抚多增募军队,因此设营务处,以道、府文官担任总办、会办等,负责军营行政。
管理东宫事务的官署。以詹事为长官。南北朝设,东宫内外大小众务及辅翊太子之职皆属之,职权甚重。北齐设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官属领太子家令、率更、仆三寺,左、右卫二坊,及门下坊、典书坊。北周不置。隋
1、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丞。2、代理郡守的郡丞。即居郡丞之位,而行郡守之职。《汉书·陈胜传》:“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不胜,守丞死。”注:“师古曰: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守丞,谓郡丞
官府文书名。唐朝拜免将相、号令征伐,宋朝立后妃、太子,拜免三公、宰相,以及大赦、德音,或宣布重大战事等制书,用白麻纸书写,故称白麻。
吏名。《北齐书·李元忠传》载:宗人愍,“太昌初……出为南荆州刺史。……愍勒部曲数千人,……且战且前,三百余里,所经之处即立邮亭。”所立邮亭必有主管之吏,不知是否隶属于州。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品级虽然不高,但因系皇帝近侍,地位颇重。
即“噶喇依章京”。
官名。西晋置,成都王司马颖为皇太弟,除仿太子左、右、前、后卫率置太弟左、右、前、后卫率外,加置此职,合为五率,皆统领禁军,权任甚重。司马颖被废后皆罢。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萧何传》记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奏位次,令萧何第一, 赐带剑履上殿, 入朝不趋。”
见“纠察在京刑狱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自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八日,颁布《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简称《画一令》)至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二十三日颁布《省官制》止,在这一时期中省的行政机关称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