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战国时秦国置,为二十等爵第十六级,主上造之士。秦汉沿置。亦称大良造。爵名。汉承秦制,实行二十级爵以赏功劳。其中第十六级为大上造,意思是掌上造之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二十等爵”条。
官名。唐代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上中下都督府,均置录事,其职掌同“州录事”,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
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为长秋监次官,从五品,用士人。官名。隋置,为长秋监的副长官。见“长秋监”。
官名。战国置。掌文书的小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1、将帅下的军官。《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遂斩队长二人以循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宫中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妾,地位待遇同公。《汉书·王莽传下》:“备和嫔、美御、和人三,位视公。”参看“和嫔”条。
泛指门下官吏,汉朝中央及地方长官均有门下吏,后世沿置。东晋和南朝州的军府也置功曹、主簿、录事、防阁等门下吏。汉代至南北朝谓郡县亲近之吏。门下又称閤下,为府长官治事之所。汉代官府正门一般不轻易开启,府内
明代陪都之称。见“陪都”。
官署名。渤海国置,设常侍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