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劳
赏赐劳绩。秦汉考课官吏劳绩以日计算,有功则赏赐若干日,有过则罚若干日。《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 “赐牛长日三旬”,“赐田典日旬”。
赏赐劳绩。秦汉考课官吏劳绩以日计算,有功则赏赐若干日,有过则罚若干日。《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 “赐牛长日三旬”,“赐田典日旬”。
官名。明置,掌学校政令,正统元年始设。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乐官。《吕氏春秋·孟夏》:“乃命乐师,习合礼乐。”高诱注:“乐所以移风易俗,荡人之邪,存人之正性,故命乐师使习合之。”《周礼》春官有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其职掌教国小乐舞、乐仪。凡国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行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南宋军名。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高宗以“神武”系北齐军号,将神武五军的五大帅的军队更改番号。改韩世宗的神武左军为行营前护军,岳飞的神武后军为行营后护军,刘光世军定名为行营左护军,吴玠军定名为右护军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翼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曹操置,以曹真为之,督徐晃等将讨伐刘备。统兵,职掌同将军。三国魏沿置。官名,汉末曹操置,掌领中央军、护主帅,督诸将,领兵如将军。《三国志·魏书·曹真传》:“(太祖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3)十二月置,申景义曾任之。十七年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汉朝官名,为郡太守和王国相之合称。太守掌治其郡,王国相掌统王国百官,后掌治民。《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参看“太守”“王国相”条。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