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匾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清代有此制,见“加顶带”。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清代有此制,见“加顶带”。
官署名。元朝置,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置。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为院,秩从二品。四年复为监。秩正三品,领以监卿五员; 下设太监、少监、临丞等官。辖御带库、异珍库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置司社,正二命,司社下士,正一命。掌祭祀太社之事,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北周诸帝常祀太社,如《周书·孝闵帝纪》:“元年(公元557年)春正月甲辰,祠太社。二月戊寅,祠太社。八月
主帅。《周书·齐炀王(宇文)宪传》与湝书:“吾以不武,任总元戎,受命安边,路指幽、冀;列邑、名藩,莫不屈膝。”
原指君主的旁侧,借指近侍之臣。《公羊传·定公十三年》: “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
官名。即掌冶丞。官名。隋、唐皆置,为掌冶署副长官,位在令下,正九品上。详“掌冶署令”条。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保州路兵马。
官名。唐初有弓弩署,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弩坊署,属军器监。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予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所属有监作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二人。
里正的佐理人员。北齐之制,在城邑坊市之地,一区或在千户以上,置有里正二人,里吏二人;另有隅老四人,为民间所设职事,协助里正办理版籍、赋役等事务。
官名。北宋开封府属官,员四人,掌刑狱讼诉。
机构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满洲监督一人,由右司兼管。从银库领银采买秫秸,发给陵寝等处领用,年终核销。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