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斧钺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斧钺是杀戮的工具,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左传·昭公十五年》载:“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康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鏚钺、柜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省南阳之田,抚征东夏。”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斧钺是杀戮的工具,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左传·昭公十五年》载:“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康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鏚钺、柜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省南阳之田,抚征东夏。”
官署名。即左领军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领军卫。
官名,秦汉皆置。指左中候和右中候二官,皆属将作少府,与丞共掌治宫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中候为将作少府的佐官,掌助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
唐朝御史大夫别称。《资治通鉴》卷244唐文宗太和六年十二月丁未“初,李宗闵与德裕有隙”条胡三省注: “唐制: 大朝会,御史大夫帅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故以为大门官。”唐朝称御史大夫为大门官。
官名,金朝置。正八品,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 置,以转运使兼任,掌本路营田之事。参见“营田使”。
官类名。太平天国军中除正职官外,均设有各种典官,经办一切军需,文书诸务,合称军中杂职官。军中典官多数与同名的天朝典官职掌相同,少数为军中所特设, 如典绳索一职,是专管军中所需绳索的。
见“怯薛”。
元代由蒙古、探马赤军人编组的侍卫亲军,包括左、右翊蒙古侍卫,右都威卫,宗仁卫等军。
官名。即河渠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