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工处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原设有路工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之后路工局属民政部。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同年十一月成立马路工程调查处,又称路工局,掌修京城地区马路,并管理街道清洁、洒水诸事。设总办、会办为正副主官,并派民政部司员数人为委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正月其职掌归并内、外城巡警总厅办理,路工处裁撤。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原设有路工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之后路工局属民政部。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同年十一月成立马路工程调查处,又称路工局,掌修京城地区马路,并管理街道清洁、洒水诸事。设总办、会办为正副主官,并派民政部司员数人为委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正月其职掌归并内、外城巡警总厅办理,路工处裁撤。
学校名。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掌教授蒙文之事。以总裁三人为主官,设教习三人,学生二十四人。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每冠“咸安宫”三字。官学名。清置,由理藩院堂官兼管。掌教习蒙文,培养蒙文翻译
官名。北魏置。《魏书·铁弗刘虎传》:“(太武帝)又诏(赫连)昌尚始平公主,假常忠将军、会稽公,封为秦王。”
①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侍郎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掌户部右曹之事。官名,汉置,为右曹的副长官,掌评尚书秦事。《汉书·薛宣传》:“宣子况为右曹侍郎。”
见“知县”。
见“都部署”。
官署名。南朝梁少府卿下属机构,设令、丞掌之。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又别领别局、乐器、器作三局丞。隋朝隶太府寺,有令二员、丞八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升令品。唐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
国民党政府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聘任官在机关的组织法中多不定名额,也不须经过铨叙。如各高级机关中的顾问、参议和咨议,与各部会等的专门委员、专员等均属此类聘任人员。有时聘任人员也有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例如
官名。即知军事。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军的长官,以京朝官充任,职掌与知府事略同。官名。宋代与府、州、监同一级的政区有军,其长官为军使。以京朝官出知其事者称为知军事,简称知军,其职掌与属官略同于知州。参见“知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末孙权置,领兵。骆统以此职领武射吏三千人,后兼领凌统兵。见《三国志·刘丝传》、《骆统传》。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宿卫或征伐。《三国志·吴书·骆统传》:“常劝(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事礼仪、宗室分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参见“礼部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