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合称。唐朝节度使、州郡僚属的统称。官名,掌批判文牍,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唐代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判司卑官不堪说,未免捶楚尘埃间。”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八百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舆”。
选举制度。唐朝一种打破格限选拔人才的铨选办法。《唐会要》卷五四《中书省》: 大和五年(831)中书门下奏,“设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三礼、三传、三史等科目以待之”宋朝简称宏博科。参见“词科”。科举制科之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盐的专卖事务。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治拉萨街道之事。设五品官二人。
辽朝孟父、仲父、季父三帐皇族机构的统称。与太祖之后横帐统称一帐三房,为四帐皇族。参见“一帐三房”。
官名。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参见“司法参军事”。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左龙署。置都尉。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左右署。掌养马。见《隋书·百官中·太仆寺》。
官署名。简称“步军营”。清朝负责京师警卫、稽查之机构。以官署设于北城,又称“北衙门”。初为正二品衙门,设步军统领及左、右翼总尉各一人,专管八旗步兵。康熙十三年(1674),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三十年兼
学官名。明清两朝的州学都设学正一官,掌教诲训迪所属学校学生。见《明史·职四·儒学》、《清史稿·职官三·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