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爵名。战国秦、赵等国均置,食禄万户。《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虞卿见赵王) 再见,拜为上卿; 三见,卒受相印,封万户侯。”汉朝亦用称食邑万户的列侯。爵名,食禄万户。战国时期,秦、赵等国置。《史记·
见“育胄馆”。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为大单于四辅之一,佐大单于掌境内少数民族事务。见《晋书·冯跋载记》。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改原都镇抚司而置。后改留守都卫。八年复为留守卫。详见“留守五卫”。
汉武帝封方术骗子膠东宫人栾大为天道将军。见《史记·封禅书》,参看“天士将军”条。
官署名。明朝各地分置,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均未入流。掌检验茶、盐引。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
春秋时卿大夫家臣之长。《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室老闻之。”《襄公二十二年》:“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杨伯峻注:“室老即宰,家臣群吏之长,见胡匡表《仪礼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