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道官

道官

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隋朝有道观监、丞,炀帝大业三年 (607)以后改为玄坛监、丞,隶鸿胪寺。唐朝置诸寺观监; 每寺观有监一人。玄宗开元(713—741)中置崇玄学,德宗贞元四年 (788)置左、右街功德使,以道士、女冠隶之。五代后周设有道录。宋因设左、右街道录院。金朝于各路设道录、道正。元朝于地方设道官衙门,路置道录司,州置道正司,县置威仪司,道官分别为道录、道正、道判。明朝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道录司,为掌管道教事务之最高机构,隶礼部。道官设有左、右正一,左、右演法,左、右至灵,左、右至义,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不给俸。地方府置道纪司,州置道正司,县置道会司,道官分别为都纪、副都纪、道正、道会。凡道官均给度牒,三年一颁。二十八年,令天下道官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典者黜之。清沿明制,中央及地方之道官衙门设官、职掌均与明同。且于京师分设东南城、西南城、中城等六处道官,各设协理一人为佐,亦颁度牒。宣统三年 (1911) 道官事归民政部管辖。详见各道官条。②指道士入朝为官或挂衔者。唐高宗时,叶静能人入直翰林,为国子监祭酒,侄孙法善,玄宗时授银青光禄大夫、鸿胪卿。宋太祖开宝五年(972) 十二月赐道士玄秘大师马志通议大夫阶。明朝,道士有大真人、高士等封号,亦加太常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时宠幸,非制也。清朝乾隆元年 (1726) 授正一真人光禄大夫,妙正真人通议大夫。③官署名。战国秦置,为道的行政官署。


掌管道教的官员。隋朝设威仪道官,五代时后周设道录,宋明两朝沿用其制。清朝的道官,在京城的称道录司,设正副印各一人、左右正各一人、左右演法各一人、左右至灵各一人、左右至义各一人;在直省府称道纪司,设都纪一人、副都纪一人;在州称道正司,设道正一人;在县称道会司,设道会一人。各掌其所属道教之事。参看《清通典·职官十七》、《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官制》。

猜你喜欢

  • 管理三旗纳银庄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 仕宦

    做官。《史记·平准书》:“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 二十四军

    北周府兵各军的合称。北周太祖宇文泰在西魏大统年间 (公元535年~551年)创立府兵制,以六柱国各统二开府将军,每一开府将军又各统二仪同将军。每一仪同将军所领各为一军,合为二十四军。

  • 文昌省

    参见“文昌台”。

  • 内大将军

    官名。北魏置。《魏书·昭成子孙列传》:“(拓跋纂)后悔过修谨,拜内大将军。”

  • 上林苑监左监丞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七品,佐监正、监副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之必需品。后因监正、监副不常置,以监丞署职,为上林苑监实际长官。

  • 护军司徒

    官名。辽代设此官,为护军司长官。见《辽史·百官志二·护军司》。武官名。辽置,属“护军司”。

  • 明阴阳灾异

    察举科目之一。实行于汉代,其时迷信阴阳术教,故常有举明习阴阳灾异者的诏令。如《汉书·元帝纪》记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六月下诏说:“盖闻安民之道,本由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丞相、御史举天下

  • 左阐教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循例升补右善世,缺出由右阐教升补。

  • 主文中散

    官名。为北魏中期由中散官中分化出来的专门掌管文书事务的中散官。任职于秘书省、侍御曹的称“秘书主文中散”、“侍御主文中散”。五品中。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参见“中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