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道录司

道录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部。负责颁给道官度牒,三年一颁; 总理天下道人; 统领地方各道官衙门,即府之道纪司、州之道正司、县之道会司。设左、右正一,左、右演法,左、右至灵,左、右至义,均各一人,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充任,不支俸。清沿明制置,设道官一人兼正一衔,给予部札,其他设官、职掌皆与明同。并于京师分设东南城、西南城、中城等六处道官,各设协理一人,给予司札,佐理道人,颁发度牒。康熙十六年(1677),诏令道录司稽查设教聚会,严定处分。宣统三年(1911),事归民政部管辖。


官署名。明朝始置,清朝因之,掌管道教徒的有关事务。其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正各一人、左右演法各一人、左右至灵各一人、左右至义各一人。关于掌管道教的官署,设在京城的称道录司,设在省府的称道纪司,设在州的称道正司,设在县的称道会司。参看《清通典·职官十七》和“道官”条。

猜你喜欢

  • 保官

    三国魏关押质任的机构。官亦作宫。《三国志·魏明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保官空虚,初无(资)〔质〕任。”参见“质任”。

  • 竹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竹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 司钥章京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每旗设一人,各以本旗护军参领内奏充轮值。掌司紫禁城内外门禁。属上三旗者,可充“上三旗司钥章京”; 属下五旗者,可充“下五旗司钥章京”; 此外,每旗尚设署司钥章京一人,职同司

  • 廪人

    官名。省称“廪”。西周置,春秋战国沿置。主管谷米收藏及颁发配给的官员。《国语·周语中》:“廪人献饩”。韦昭注: “生日饩,禾米也。”《周语上》:“廪协出”。韦昭注: “廪人,掌九谷出用之数也。”《仪礼

  • 漕臣

    转运使、副使通称。

  • 司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司法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二、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三、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认为有必要时,得出

  • 库伦理事官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库、乌、科、唐各理事公署编制章程》的规定,在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各部商民聚居地方得酌设理事官,管理地方商务及警卫事务。

  • 册授

    官制术语。唐制,凡三品以上官员,由皇帝当面册封,称册授。唐制,除授三品以上官称册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 行在都察院

    官署名。明洪熙元年(1425)于都察院前加“行在”字,称行在都察院,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正统中,去“行在”字,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遂为定制。

  • 塞吏

    官名。汉朝缘边郡县守塞之吏。《汉书·匈奴传》:“云,当遣人之河西虎猛制虏塞下,告塞吏曰欲见和亲侯。”官名,汉置,为边郡属吏,掌守塞。《汉书·匈奴传》:“当遣人之河西虎猛制虏塞下,告塞吏曰欲见和亲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