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邮政储金汇业总局

邮政储金汇业总局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一月二十二日公布的《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章程》规定,其职任为管理全国邮政储金及汇兑等事务。总局设于南京或上海,其他各地业务由指定的各邮局兼办,于必要时得设分局办理。总局设总办一人,由交通部长呈请简派,任期三年,期满得续派连任;会办二人,由交通部长派任,襄助总办处理事务。局内分置总务、营业、会计、储金、汇兑、划拨、保险等处,各设处长一人,分掌处务。总局除办理各种储金并国内外汇划暨保险外,得经行政院核准经理其他性质相同事业;总局每年应编造支出预算,呈由交通部审核归入邮政预算,转送国民政府审计机关核准;总局以每年六月终为总决算期,应编造表册书类呈报交通部归入邮政决算,分呈国民政府备查并刊布各种报告书;每年邮政储金汇业净余项下留十分之二为公积金及特别准备金外,其余报请交通部并归邮政收入帐内;总局所有收支款项概须经总会办中二人会同签字方为有效。直属机构有“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监察委员会”,见该条。

猜你喜欢

  • 右熊卫大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置一人。

  • 典礼院掌院学士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 普通处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普通学科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 监试委员

    (1)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 掌理监试事务。(2)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

  • 知圣旨头子事

    官名。辽于北枢密院置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掌诰命奏事。头子为文告的一种。

  • 户部左曹侍郎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员一人,掌户部左曹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遂罢。

  • 珍羞丞

    官名。唐朝光禄寺珍羞署次官,置二人,正九品下。参见“珍羞署”。

  • 市易司

    官署名。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市易法的机构,掌估定物价,收购滞销货物,平抑物价,借贷官钱或赊货给商贩,收取一定利息;采购三司所属各司各库所需物资。见《宋史·王安石传》、《宋史·食货志下·市易》、《文献通

  • 院判

    官名。明朝各院的副职。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五品,协掌天文历法之事。洪武元年(1368)罢。吴元年,太医院亦置,正五品。十四年罢,二十二年复置,二人,正六品,协掌太医院之事。

  • 坊总

    见“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