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官
官名。即“进奏官”,又称邸吏。
官名。即“进奏官”,又称邸吏。
官名。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置于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提举,从五品,三省各一人;同提举,从七品,三省各一人。
官名。北魏置。《寇治墓志》: “ (治) 夫人河内司马氏,父庆安,中书郎,典寺鉴。”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五四之二) 。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罇彝中士佐官,正一命。
妃嫔封号。西汉置,视二千石,比少上造。东汉亦置,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已。汉末魏置为第五等内官。三国魏明帝太和(227—233)中定比视二千石。晋武帝重定内官,位三夫人九嫔之下,爵视千石以下。十六国前
金代铨选之制,凡选为朝官谓之随朝。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管理各行贸易,员额及官阶不详。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收藏南郊所用杂物。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公主帐宅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为郡县属官。职为迎接新任长官至治所。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长安四市均设,有丞,主管市政。参见“长安市令”。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长安四市皆置,掌市政,有丞。参看“长安市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