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女官名。隋炀帝始置,为二十四掌之一,属尚食局。员四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膳、典膳之佐。协掌膳羞器皿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② 唐太子家令寺食官署置,
医官名。亦称“殿中医”。晋朝置。掌内宫医药,与太医有别。《晋书· 贾充传》: “帝遣侍臣谕旨问疾,殿中太医致汤药。”有校尉、都尉等职衔。
职衔名。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置,命司徒平章事范质、礼部尚书平章事王溥,并参知枢密院事。
官署名。即“湖广清吏司”。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置,掌征收货物税及印花税。属财政部税务署,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秩从八品。置大使一员。隶将作院。
官名。北魏置,统率虎贲郎担当侍卫皇帝之任。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唐置,即武贲郎将,唐初为避高祖李渊祖父李虎名讳改。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授差遣、吏人出官皆理一定选限,称为守选。如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 一选; 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二选; 进士、制举,三选; 九经,四选; 五经、三礼、
官名。见“大理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齐称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明制左右少卿各一人,清制少卿满汉各一人。详见“大理寺”。
武官名,汉置,掌领兵作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博阳严侯陈濞》:“以舍人从砀,以刺客将入汉,以都尉击项羽荥阳,绝甬道,杀追士卒,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