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光迎主簿
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见“郡迎新主簿”。
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见“郡迎新主簿”。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以两制或朝官以上充任,主管司农寺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司农卿为司农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司农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司农寺置判寺事二人,以两制、朝官以上充
即“拨历”。
“录尚书事”的尊称。《宋书·顺帝纪》:“录公齐王入守朝堂”。《南齐书·海陵王纪》:“宣城王辅政(为录尚书事),帝起居皆咨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录公命,竟不与。”对录尚书事的敬称。《南史袁湛传附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
宋朝吏部流内铨公布官缺的文榜。仁宗皇祐(1049—1053)中,吏部流内铨设阙亭,凡州县报官缺,即时出榜公布,称吏部阙榜。后部吏往往隐匿不宣,甚至公然论价卖给选人。宋代吏部流内铨颁布官阙的文榜。皇祐年
官名。汉武帝太初中更名家马为挏马。《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劭说:“主乳马取其汁挏治之,味酢可饮。”即把原供天子私用的家马厩改成了专养乳马的挏马厩,设令及丞。东汉省。
见“按察司”。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弓矢是作战的工具,先秦时,王赐予臣下弓箭, 象征王授予专征伐的权力,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如《左传·僖二十八年》说:“周王赐晋文侯彤弓一,彤矢百,旅弓矢千,而命其敬服王命,
诸候嫁女时陪嫁的侍臣。《史记·殷本纪》:“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 《史记·秦本纪》:“吾媵臣百里奚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