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司卫所的疆土管辖

都司卫所的疆土管辖

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行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区域,统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疆土。明代卫所的疆土管辖可分以下四个类型:一为沿边卫所,其辖境从东北到西北以至西南的边疆地区,约占明代疆域的大半。(1) 奴尔干都司,其辖境包括整个黑龙江流域、库页岛和今吉林省等地方;(2) 辽东都司,治所在今辽宁省辽阳市,辖境相当今辽宁省的大部分;(3) 大宁都司,治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所辖除汉族军士及家族组成的卫所外,还管辖兀良哈三卫(泰宁、朵颜、福余),大宁都司后来迁至保定一带,其辖地归兀良哈三卫管辖;(4) 万全都司,其辖境相当今河北省张家口地区;(5) 山西行都司,治所在大同,辖境相当于今山西省北部和相邻的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方; (6) 陕西都司,与陕西布政使司同驻西安,所辖的一部分卫所与府州县犬牙交错,大部分则属沿边卫所,其所属五卫(宁夏前、后,宁夏左屯、右屯、中屯),辖境相当今宁夏回族自治区;(7) 陕西行都司,辖境相当今甘肃省的大部分,新疆、青海、西藏及四川西部少数地方;(8) 云南除设云南布政使司之外,还有汉族军士及其家属组成的大批卫所,筑城开屯,构成一种军事性质的地理区域,而且还把本应归布政使司管辖的少数州县划归卫军民指挥使司管辖; (9) 贵州虽设贵州布政使司,但主要是为了节制贵州部分土司而设立的,府下不设县,而贵州的官军家属等汉民居住区和大部分土司仍然隶属于贵州都司所属的各卫所。二是沿海卫所,主要设在人口稠密的东南沿海,其管辖的区域和人口一般均比相邻的州县少。中叶以后,由于海盗侵扰等原因,一些府州县的衙署迁入卫城,卫所辖土地与人口也有地方化的趋势,不过许多沿海卫所仍作为地理区域遗留到清代,如山东省的威海卫、靖海卫、鳌山卫、灵山卫、安东卫、寻山所、宁津所、海阳所、石臼所,直隶省的天津卫,江苏省的金山卫(今属上海市),福建省的永宁卫(其下的中左千户所即今福建省厦门市)。三是内地卫所,亦处于人口密度较高的州县之中,往往与府州县同治所,其辖地较小而且分散,多数卫所的辖地和人口相当于一个小县。第四是在内卫所,设于北京与南京,两京在内卫所数和军额的密度比在外卫所要大得多,朝廷为充分利用地力,促进在内卫所自食其力,也从京畿地区拨给为数不多的屯田供在内卫所的军士耕种,其屯田大都在顺天府和应天府境内。卫所的屯田与丁口不归州县管辖。

猜你喜欢

  • 奉禁都尉

    官名。三国吴孙皓置。以陈训为之,使主风角占候。见《晋书·艺术·陈训传》。官名,三国吴孙皓置,掌风角占候。《晋书·卷九十五·艺术传·陈训》:“少好秘学,天文算历阴阳占候无不毕综,尤善风角。孙皓以为奉禁都

  • 劝农使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其官有使一员,正三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见《金史·百官一》。官署名。金置,掌劝课天力田之事。泰和八年(公元1208年)罢,贞祐间复置,设使一人,正三品;副使一人

  • 莫堤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又有俟懃地何,比尚书; 莫堤,比刺史。”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 教头

    军吏名。宋朝军中设,掌教授武艺。民间习兵仗,亦有自设者。1、教官名。宋置,掌教授武艺。还有都教头。《宋史·兵志六》:“凡禁军教头二百七十,都教头三十。”2、指保长。《宋史·兵志六》:“以大保长为教头,

  • 武榜状元

    武科目殿试取录的第一名。明朝旧有武科,无武科殿试,故仅有武举人,无武进士、状元之名。崇祯四年(1631)始开武殿试,钦定一甲三人,以王来聘能舞百斤大刀,定为状元,授副总兵。清沿其制,光绪二十七年(19

  • 照札

    文书名。北宋神宗以后,官员除授差遣,先给信札。若官员辞免不允,或不待其领取官诰,先令供职,则再降札子晓谕有关官府,由宰执亲自签押,称为照札。

  • 总督仓场侍郎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

  • 侍从官

    官名。① 皇帝、后妃左右随侍官员统称。②北宋前期,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端明殿学士、龙图阁学士、龙图阁直学士、龙图阁待制、天章阁学士、天章阁直学士、天章阁待制、宝文阁学士

  • 差委

    ①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方法之一。由皇帝钦派称差,由各衙门堂官及各省督抚等所派称委。凡学政等限年期满更换之差,均请旨简派,各衙门所属无额缺官员,均由本堂官派委。② “差委侍卫章京”之简称。

  • 博学宏词科

    选举制度。唐朝一种打破格限选拔人才的铨选办法。《唐会要》卷五四《中书省》: 大和五年(831)中书门下奏,“设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三礼、三传、三史等科目以待之”宋朝简称宏博科。参见“词科”。科举制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