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统制

都统制

官名。北宋末年,大军出师征讨,诸军统制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统率诸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御营司亦置。其后,各屯驻大军皆设,其副职为副都统制。


官名。宋徽宗宣和年间,在作战时从各将官中选择一人授给都统制名义以统诸将。南宋高宗建炎元年,设御营司都统制,便成为禁军将领的常设官名;出兵作战或派驻各地屯军时,也常设此官,为驻地“御前”兵马总指挥官,非地方军事长官,也称“某州都统制”。其次有副都统制。见《宋史·职官七·诸军都统制》。

猜你喜欢

  • 原师

    官名。周设此官,掌四方地名等。《周礼·夏官·原师》:“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之可以封邑者。”

  • 掖庭局食官

    官名。金置,掌皇后膳食,以尚食局官兼。

  • 渔业警察局(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渔业警察规程》,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渔业警察规程》于民国二十年(

  • 拜唐阿

    满语。本义为“有用”、“成材料”,引申为“听差的人”、“听用的人”。清朝内外衙门中无品级的管事人员、随营听用的各项匠人、医生等,统称拜唐阿。吏员名。清置,为衙门中无品级管事人或听差人。

  • 分袭

    清朝封爵制度之一。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清制,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准予分袭。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不准分袭。

  • 帘试

    宋代科举考试和铨选考试方式之一。其法是使应考人在场屋帘前应考,以避免请人代笔之弊。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命初补入县学的学生,以及各地州县考入太学合格的学生,报到时均须由县学和国子监分别进行帘试。绍

  • 后宫都掌治职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左、右丞,位比尚书,员二人,四品。

  • 游徼

    官名。秦置。汉朝沿置。《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均载乡置游徼,掌徼巡,禁司奸盗。但史传所见,均直属于县而不言乡。故游徼应为县职而分部派往各乡之巡视者。晋朝、南朝宋亦置,为县府属吏,又称·

  • 荡虏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普通六年(525) 罢。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七品上。官名,东汉始置,掌帅军征伐,其

  • 官名。僧官。《隋书·百官志(中)》:“昭玄寺,掌诸佛教。置大统一人,统一人。”参见“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