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详“提牢厅主事”。官名。明置,掌提点刑部牢狱,稽覈罪囚;因刑部主事任此职,故又称提牢主事。见《明史·职官一·刑部》。清沿明制,也设提牢,官署称提牢厅。见《清史稿·职官一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位都指挥使下、都虞候上。宋朝沿置,为三衙军职之 一,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长官。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正五品。武官名。见“侍卫亲
官名合称。隋文帝开皇六年(586)所置武散官,为武骑、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云骑、羽骑八尉,自正、从六品下阶,至正、从九品下阶。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新置建节、奋武、宣惠、绥德、怀仁、守义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寺人,员额五人,在王的正内,为宫中近侍之官,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北周依《周礼》置巷伯中士,正二命;巷伯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官名。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 ,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
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亦有指高级武职者,则带有贬意。
官名。东汉大将军府属官,掌罪法事。官名,东汉置为将军属吏,掌罪法。见《后汉书·百官一·将军》。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义部属官,位卿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