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掌作兵器弓弩刀铠之类,还掌织绶杂工,兼掌制铜器、漆器等玩好之物。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令。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考工令”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三司理欠司置,隶比部。哲宗元祐元年(1086)采纳司马光建议,改隶户部。三年,复归比部,由比部郎官领之。
官名。“大”通“太”,详见“太常”条。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掌管居于东北地区的鲜卑族事务。石越以平州刺史领此,镇龙城(今辽宁朝阳)。见《晋书·苻坚载记上》。
官名。东汉末期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五年》: “(曹)操还军官渡,阎柔遣使诣操,操以柔为乌桓校尉。鲜于辅身见操于官渡,操以辅为右度辽将军,还镇幽土(胡三省注: 今使鲜于辅还镇幽土,故以为右度辽将军
官名。晋始置,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其职掌见“王国学官长”。
官署名。见“宫门局”。
官名。战国时齐国设有五都,相当于他国的郡,除国都临淄以外,其他平陆、高唐、即墨、莒四都均具有边防重镇的性质。五都各驻有经过考选和训练的常备兵,称为“技击”或“持戟”之士。对外作战时,五都之兵常被用作军
文书名。清朝在京衙门间的平行文书之一。清制,六科、各道、内廷各馆、内阁典籍厅、稽察房、中书科等处与各部、院、寺、监来往行文,均用之。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 置,掌幕职州县官磨勘之事。不久即罢,以其事归流内铨。官署名。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置,掌磨勘幕职、州县官功过,引对黜陟。为吏部以外的铨选机构。同年五月省,以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