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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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士

    ①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五品。②道士封号。明朝置。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等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 建武校尉

    官名。三国吴孙权赤乌 (238—251) 中置。领兵。《三国志·陆逊传》: “逊卒时,(陆抗)年二十,拜建武校尉,领逊众五千人。”官官,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与驻守。《三国志·吴书·陆抗传》:“抗字幼节

  • 西南面招讨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亦称“西南面都招讨司”、“西南路招讨司”、“西南路招讨府”。治丰州(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掌镇抚西京道西部。统领丰、云内、宁边、东胜、金肃等州、河清军及涅刺、乌古涅刺、涅刺越兀、梅

  • 奏曹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职事机构。东汉三公府亦置,主奏议事,以掾主之,秩比三百石。郡县所置,掾秩百石。三国魏、吴沿置。官署名,西汉置,为丞相府诸曹之一。掌奏议事。东汉公府沿置,其长官称掾,秩比三百石,副

  • 八作司

    官署名。宋初置,隶三司,掌京城内外缮修事务。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分为东、西八作司,真宗景德四年 (1007) 复并为一司,仁宗天圣元年(1023) 再分为二司。辖泥、赤白、桐油、石、瓦、竹、砖、

  • 管河同知

    官名。清朝设河道总督,正二品,“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总其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等,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同知直属于河道,地位相当于知府。见《

  • 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

  • 司薪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柴薪。民国时期沿置。

  • 价人

    ① 周朝武官代称。《诗经·大雅·板》: “价人维藩,大师维垣。”郑玄注: “价,甲也,被甲之人。谓卿士掌军事者。”② 吏名。唐朝太府寺平准署置十人,少府监、互市监置四人。掌市场价格调节。杂任职名。唐于

  • 奏曹掾

    官名,汉公府及郡皆置。公府为奏曹长官,副称属,掌奏议事。郡奏曹长官也称掾,副长官称史,无固定职事;后来渐渐成为散吏,由府主临时差遣。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奏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