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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即渔人,周设此官,掌捕鱼、供鱼、征鱼税及有关政令。《周礼·天官·人》:“人掌以时为梁,春献王鲔,辨鱼物为鲜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宾客、丧纪,共其鱼之鲜薧。凡者,掌其政令。凡征入于玉府。”
官名。即渔人,周设此官,掌捕鱼、供鱼、征鱼税及有关政令。《周礼·天官·人》:“人掌以时为梁,春献王鲔,辨鱼物为鲜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宾客、丧纪,共其鱼之鲜薧。凡者,掌其政令。凡征入于玉府。”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掌乐大夫。《左传·定公五年》:“(楚昭王)将嫁季芈”,“以妻钟建,以为乐尹。”杜预注:“司乐大夫。”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掌乐与舞。《左传·定公六年》: “以妻钟建,以为乐尹。”此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官署名。宋神宗、哲宗时,于陕西、河东置,设管勾为长官,职掌同经略安抚使。
官名。汉朝置为三公府僚属,或说以声望辈行较高者充任。东汉许慎曾任太尉京閤祭酒。其子许冲上《说文解字》书: “臣父故太尉南閤祭酒慎”。段玉裁注:“閤各本讹作阁,今正”,“太尉南閤祭酒,谓太尉府掾曹出入南
官名。北齐太常寺所属有衣冠署,置令及丞,掌管冠帻、舄履之类事务。隋及唐初沿置,贞元元年(公元785年)废。
清朝“军机大臣”之俗称。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 属于不遇类科目。唐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张绅等三人及第。宋于仁宗时诏举。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宋朝礼部试时设一员,并有同知贡举二、三员,均由侍从近臣、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总称“知举官”。主持本届考试,决定合格举人名次。清朝为会试之监考官,由礼部侍郎充任。总摄考场事务
官名。原为考工室丞,属少府。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考工丞,为考工令副职。官名。汉设此官,掌制兵器及织绶等。见《后汉书·百官二·考工令》,参看“考工”条。
官署名。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据《汉书·地理志》,南郡置有此官。颜师古注:“主教放弩也”。疑此说误,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官名,汉置,掌教弩射。《汉书·地理志》:“南郡……有发弩官。”注:“师古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