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三旗
或称包衣三旗,简称内府三旗。清代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隶属于内务府的专称。顺治初,内府三旗隶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1674)改隶内务府总管。三十四年又隶领侍卫内大臣。雍正元年(1723)仍隶内务府总管,终清不变。其所属有康熙十六年(1677)所设骁骑营、雍正元年(1723)所设护军营、乾隆十三年(1748)所设前锋营,担负紫禁城的宿卫和各处行宫的扈从。盛京(沈阳)设布特哈总管等,统辖打牲兵丁,专司采捕诸役。
或称包衣三旗,简称内府三旗。清代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隶属于内务府的专称。顺治初,内府三旗隶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1674)改隶内务府总管。三十四年又隶领侍卫内大臣。雍正元年(1723)仍隶内务府总管,终清不变。其所属有康熙十六年(1677)所设骁骑营、雍正元年(1723)所设护军营、乾隆十三年(1748)所设前锋营,担负紫禁城的宿卫和各处行宫的扈从。盛京(沈阳)设布特哈总管等,统辖打牲兵丁,专司采捕诸役。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与秋官司寇所属都有环人。夏官所属,设下士六人及史、徒等人员。旧注谓“环犹却也,以勇力却敌”。掌致师(挑战)及查察军中违法犯禁等事。清段玉裁谓此“环”读为“往还”之“还”。秋官之
明代内府职专更鼓之所。凡内臣有罪,谪司其事,由年久者一人总领其事。每夜五人,轮流上玄武门楼打更。例只一更一人上楼,不许携灯,风雨无阻。如有差误,则受处罚,为内府之苦差。
官署名。隋代秘书省所领机构。置郎二员、佐郎八员及校书郎、正字等属官。唐武德四年(621)改曹为局。
执事于皇帝、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又称挽僮。晋制,帝后出殡,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为挽郎,牵行灵柩唱挽歌。南朝宋陈、北魏、唐、宋置,均选品官子弟担任,为入仕途径之一。南朝宋制,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人数自二
官名。汉代属黄门,主传译与奉使。时西域诸国亦设此官,或分左、右。三国魏沿之。西域戎部译长,第八品。
官名。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隶尚服,置三员,视流外二品,掌内宫巾栉膏沐。
钟(鐘)书名。近人苏绍柄编。共四册。由上海总商会会长、抵制美货运动发起人曾铸案存文稿和有关函电汇编而成。计分苛禁缘起、开会抵制、上外务部书、来往函电、谈判经过、正告沪埠美商、实行不用美货等二十四部分。
见“弦准”。
相传为商末之人。曾与门无鬼在孟津观看周武王伐商纣之师。见《庄子·天地》。
?—1778清锦州锦县(今辽宁凌海)人。生员。乾隆四十三年(1778),高宗至盛京谒陵,他跪于道旁进呈词,条陈建储、立后、纳谏、施德四事。高宗以为“狂诞悖逆,为从来所未有”,下令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