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河县
西汉置。治今辽宁锦州市。属辽西郡。三国魏废。西晋慕容廆复置。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废入广兴。
西汉置。治今辽宁锦州市。属辽西郡。三国魏废。西晋慕容廆复置。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废入广兴。
官名。金代始置,为詹事院属官,属东宫。分设左、右,均正六品。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明清为詹事府属官,掌记注纂修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赞善大夫设,亦分左、右,各二人。二十五年,改隶詹事府之左
十六国时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人。鲜卑族。南燕慕容德元年(398),拜中军将军,封为南海王。次年,任兖州刺史。结怨于德侄超,及超即位,为征南将军、都督徐兖扬南兖四州诸军事。然不敢赴奔德丧,常慎祸至,
参领尚书省政务的一种名义。《梁书·沈约传》:“领太子詹事,扬州大中正,关尚书八条事,迁尚书令。”据《宋书·百官志上》,两晋常置数人录尚书事,称参录或录六条事,谓其各掌一部分政务。又有关尚书七条事、参关
?—前154西汉宗室。齐悼惠王刘肥子。文帝十六年(前164)以扐侯立为济南王。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吴楚反,发兵应之。兵败被杀,国除。
巾车官名。春秋置。车官之长,掌公车政令、器物。《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车马有所,宾从有代,巾车脂辖。”杜预注:“巾车,主车之官。”
见“左寺正”。
亦作高山。清初文献中固山(旗)的异写。
即“六祖坛经”。
书名。明代西藏僧人白马波撰。全书三百十叶。万历八年(1580)成书。作者属藏传佛教主巴噶举派中的中主巴支派,在主巴噶举诸大德(高僧)中以精通五明及著作丰富著称。此书乃其
东汉澧中蛮人。元初二年(115),因郡县科派賨赋失平,联合充中(今湖南桑植,湖北鹤峰、宣恩等地)各族二千余人起义,攻城杀吏,澧州郡守令募五里蛮六亭兵追击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