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水
一名沽河。上游即今河北白河,下游故道自今北京市顺义区东南李遂镇西南流至通州区东北,会温榆河,此下即今北运河。
一名沽河。上游即今河北白河,下游故道自今北京市顺义区东南李遂镇西南流至通州区东北,会温榆河,此下即今北运河。
在今广西钦州市西南。明洪武十年(1377)置巡司。永乐七年(1409),海贼阮瑶等寇钦州长墩巡司,官军追败之,即此。清乾隆四年(1739)移巡司于大寺墟(今市西北大寺),仍旧名。
即“亦怜真①”。
大运河在唐以前称为沟、渠、漕渠、运渠、漕河,宋代始有运河之称,元明以来渐成通称。元以前,著名的运河有春秋末吴所开的邗沟,战国初魏所开的鸿沟,汉武帝时所开的漕渠,东汉末曹操所开的白沟,隋炀帝时所开的通济
西周卫国贵族墓地。位于河南浚县辛村。1932—1933年进行发掘,发现大墓八座、中墓六座、陪葬小墓五十四座,车马坑十四座。大墓自北向南排列,中小墓与大墓时间相近,车马坑在主墓近处。从分布上看,当时习俗
1186—1241即窝阔台。元太祖第三子。1229年,由蒙古各兀鲁思汗拥戴即位,称合罕。始立朝仪,颁札撒(法令)。次年,定诸路课额,置十路征收课税使。七月,率师攻金。五年,命撒礼塔侵高丽。六年,联宋军
免除兵役或算钱。《汉书·食货志》:“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颜师古注:“当为卒者,免其三人;不为卒者,复其钱耳。”又引如淳曰:“复三卒之算钱也,或曰除三夫不作甲卒也。”
书名。北宋王钦若等撰。一百五十卷,又事目五卷。乾兴元年(1022)十一月,命李维、晏殊修撰,孙奭、宋绶、陈尧佐为同修,冯拯为监修。拯卒,钦若代之。天圣二年(1024)三月书成。起至道三年(997),止
即“陶钧”。
广西土州。旧名营州,为西原、农峒地。南宋置结安峒,隶太平寨。元升为州,属太平路。明洪武元年(1368),土官张仕荣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佐之,隶太平府。治今广西天等县东北结安。民国初废。所辖居民
书名。明童时明撰。万历四十一年(1613)成书。共八章:前三章为“太湖原委”、“三江故道”、“浦荡分流”,分别叙述太湖流域的地形与水势;中间四章为“开浚要务”、“治河工次”、“筑岸程法”、“置闸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