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官府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春官、夏官、冬官合称六府。以大司寇卿为长官,设小司寇上大夫、秋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负责刑法的制定与执行,掌朝仪并负责接待四方使者,管理各种徒隶和罪犯。领司寇中大夫、刑部中大夫、掌朝下大夫、布宪中大夫、蕃部中大夫、宾部中大夫、司要下大夫、田正下大夫、司隶下大夫等官属。北周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为长官,上士贰之。周宣帝即位后,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隋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春官、夏官、冬官合称六府。以大司寇卿为长官,设小司寇上大夫、秋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负责刑法的制定与执行,掌朝仪并负责接待四方使者,管理各种徒隶和罪犯。领司寇中大夫、刑部中大夫、掌朝下大夫、布宪中大夫、蕃部中大夫、宾部中大夫、司要下大夫、田正下大夫、司隶下大夫等官属。北周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为长官,上士贰之。周宣帝即位后,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隋开皇元年(581)罢。
699—761唐太原祁县(今属山西)人,父迁居蒲州(今山西永济西),又称河东人,字摩诘。开元进士。初授大乐丞,坐贬济州司仓参军。后得张九龄荐拔,任右拾遗,累迁给事中。至德元载(756),安禄山叛军陷长
?—1873清云南保山人,字鼎堂。道光举人。以知县分发山东沂水,于任内劝农桑,备水旱,“靖内境”。嗣后历任山东肥城、东阿、寿光、章丘知县。又精熟小学,著述甚丰。著有《六书》、《诗小学》、《论语尊经录》
官名。北周置,为朝中官员加官,无具体职掌。八命。详见“金紫光禄大夫”。
官名。西周置,掌司法。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孝文帝改定内官时,视三品。
又称垣商。清盐商之一种。系在指定盐场收购场盐转卖给运商者。
①见“总督”。②官名。太平天国置,起义之初即设。军中所设,共九十五员,为一军指挥官,监军以下悉归节制。以炎、水、木、金、土五字系衔,每字以下又有一至十九之数,自炎一总制至土十九总制依次类推。另有恩赏总
官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为磨勘司长官,凡刑名、钱粮,有冤滥隐匿者,稽其功过以奏闻于皇帝。初置一人,七年增设一人。十年革。十四年复置,一人。二十年复罢。
?—1565明江西分宜人,号东楼。依父严嵩势入仕,以筑京师外城功进工部左侍郎,掌尚宝司事。嘉靖四十一年(1562)因仗势纳贿被劾,谪戍广东雷州,未至而返。四十三年复被劾,逮至北京处死。
又称中俄专门学堂。学校名。新疆巡抚陶模于清光绪十三年(1887)在省城设立。仿照同文馆章程挑选生徒入馆肄业,由翻译桂荣兼充教习,另设汉教习一人,分课肄业。三十一年裁撤,三十四年复设。
明代于民养官马地区佥发民户充当之一种职役。洪武二十八年(1395)规定,南京附近马五匹为一群,立群头一人。永乐十四年(1416)规定,北方马十匹立群头一人,掌管本群牧养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