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
1818—187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字博川,号文山。道光进士。咸丰五年(1855),以巡防出身,由员外郎加知府衔,验收海运漕粮有成绩。后官副都统、侍郎。十年(1860),授左翼总兵。时
见“皆木玛”(1623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达尔和坦,意为“免除赋役者”或“有功之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中的富有者,因作战、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被世代、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
东魏胡人起义首领。汾州(治今山西汾阳县)胡人。孝静帝天平三年(536)九月,与曹贰龙聚众起兵反魏,署立百官,改元平都。不久,为东魏丞相高欢所破,事败。
见“标敏”(1570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母叟”(495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江、新平、双柏、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五世”(643页)。
后赵太祖武帝石虎年号。349年,凡1年。石世、彭城王石遵即位后,沿用其年号,未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