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羌
参见“哥邻羌”(1836页)。
参见“哥邻羌”(1836页)。
书名。清末施国祁著。10卷,附史论答1卷。初,或书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因兵燹无存,复继续修撰,于同治十二年(1873)成书。作者以20余年之精力,读《金史》凡10余遍,以明代南监本为底本,校以
汉代乌桓人所敬仰的圣山。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位于辽东西北数千里处。一说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北。其俗:人死,称死者神灵归赤山,如汉人言死者魂神归泰山。
傣语音译, “西双”意为十二,“版”即千,“纳”为田,直译“十二千田”。云南省地名。原名“勐仂”,位于云南省南部,是傣族主要聚居地。明隆庆四年(1570),傣族最大封建领主即车里宣慰使刀应勐将其辖区划
见“穿带壶”(1760页)。
见“宇文衍”(896页)。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玛曲县境内黄河之南,东接乔考部落,东北临佐盖尼玛部落,西北抵青海省果洛。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仅有7至8户,后因人口渐增,分为苏乎钦、苏乎娘两部落。清末民初从青海同仁县、黄河南蒙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
即※“差巴”(支差者)的一部分。旧时四川甘孜藏区雅江地带农奴阶级中的一个等级。从领主处领种一定数量的土地。按规定每年要向地方政府交地粮和支应各种差役,一般还要向土百户支应劳役及各种摊派。繁重的差役使得
见“哈答”(1630页)。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