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思马勒
见“亦思马因”(873页)。
见“亦思马因”(873页)。
弓弩名。又名偏架弩。宋代党项羌首领李定所造而献于朝廷。沈括《梦溪笔谈》称其“似弓而施于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射三百步,能洞重札,谓之‘神臂弓’”。《宋史·兵志》载:“以为身,檀为弰,铁为
西夏文印章。西夏军队首领所佩。迄今所见已达100多方。印面近正方形,一般边长5厘米多,目前所见最大印面6.4×6.1厘米,最小4.2×4.9厘米。印文为九叠篆,译文为“首领”2字。印背多刻西夏文两行,
1498—1547明朝大臣、诗人。字道甫,号松山。回族。先世大食(今阿拉伯)人。占籍江南钱塘(今杭州市),为“江南世族”。明初,随平西侯沐英入云南,遂定居云南右卫(今属昆明)。嘉靖二年(1523)进士
见“家伍”(1947页)。
见“贾莫萨”(1839页)。
高车十二姓之一,北魏宗族十姓之一。亦作乙干氏。原居于大漠之西。早在东汉时就投归拓跋鲜卑。据《魏书·官氏志》载,献帝拓跋邻七分国人后,“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即令其后裔统高车之乙旃部,以此为姓。孝文帝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1269—1322元朝文学家。字复初。大名清河(今河北清河西)人。鲜卑拓跋氏(元氏)后裔。好读书,强记识,诸经皆有师法,尤精《春秋》。年20,游吴中,已有文名。被浙东使者荐为安丰、建康两路学正。辟掾行
书名。明代西南土官之家谱。二卷。不著撰者名氏。内容备载明正德(1506—1521)年前,滇、黔、桂、湘诸省土官之来源、官爵世系、承袭、削除等事,实为土官之家谱。内收云南土司51家、广西61家、四川20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