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见“鬼方”(1703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下朵”。元代史籍中对藏族聚居地区的译称。又译脱思麻、秃思马等。包括今青海、甘肃等省藏族地区。元于此设吐蕃等处(又称朵思麻)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置驿站13以通乌思藏。
明代东北乞列迷人中的一种。清称奇勒尔人。与鄂伦春人同源。因居外兴安岭东段,俗称此段山脉为北山,故名。史载“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东,亨滚河以西、以北,旧有奇勒尔、鄂伦春二种,其人乘四不像逐兽”,居无室
见“敕勒”(1983页)。
准噶尔地名。今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所在地。以地有河流环抱,故名。清初以前,向为准噶尔驻牧地。因为巴里坤西通乌鲁木齐孔道,为兵家必争之地,乾隆十九年(1754),清军拟出兵征伊犁时驻营于此。以地广宜耕牧
见“永昌宫”(636页)。
又称“拾瓦拢”。景颇语音译,意为“公共的劳动”。当地汉话称“官工”。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群众为山官所服的一种无偿劳动。每个山官都有一定范围的辖区,规定在其辖区内的农户每年在撒谷、栽秧和收割等农忙季节,
书名。唐代广西地方志。3卷,今存1卷。唐莫休符撰。休符于唐光化年间(898—901)以俭校散骑侍为融州(今广西融水)刺史。内容记桂林山水及舜祠、双女冢、伏波庙、灵渠、牂牁水(即红水河一西江)等掌故及名
见“喀申和卓”(2206页)。
蒙古汗国政区名。元太宗于乙未岁(1235)建(一说建于太宗五年,1233)。治所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或说在前苏联乌苏里斯克(即双城子)相对的克拉斯诺雅尔山城;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有说为今辽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