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西域图志》。《西域闻见录》称“六大回城”,指叶尔羌(今莎车)、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克苏、库车、英阿萨尔(今英吉沙)、和阗(今和田)。
①辽封爵。清宁(1055—1064)初,兴宗第三子耶律和鲁斡徙封。《辽史·道宗纪》:“清宁五年(1059)……以鲁王(耶律)谢家奴为武定军节度使》”。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大宝二年(1162)太祖
见“忽剌温”(1488页)。
见“云冈石窟”(249页)。
?—1451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兴隆(今黄平)人。苗族。景泰元年(1450),自称苗王,率数万苗众反征粮征款、滥派杂役,攻城池,杀官吏。围兴隆、新添(今贵定)、平越(今福泉)、清平(今凯里)等
见“辖里时”(2445页)。
※西羌的一支。又称广汉白马羌。原居河湟地区。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甘肃渭源),诸羌畏秦之威,相率外迁,该部徙居广汉地区,与夷、氐杂处,故有“六夷、七羌、九氐”之说。东汉建武十
金大臣。本名河西。字仲通。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其先世居辽海。女真族。裴满氏。大定(1161—1189)间,充侍臣。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升奉御。翌年,金章宗即位,擢监察御史,劾奏
河流名。又称“俅江”或“曲江”。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西部。发源于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东南,由北向南至茂顶以下转向西流,过马库入缅甸境。河宽平均30米,因河床落差极大,水流湍急。西
1818—1876清代西藏热振寺三世(一作九世)呼图克图。生于欧柱鼎。道光四年(1824),经金瓶掣签,确定为热振活佛转世。七年(1827),为脣征阿齐图诺门罕,入色拉寺习经咒,考取兰占巴学位。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