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头
见“轮台”(1377页)。
见“轮台”(1377页)。
见“伯颜”(1089页)。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旧俗之一。取猎获的野羊、野猪、狗熊等兽头骨和宰杀的牛头骨悬挂在长屋过道的板壁上。有角的留双角和前额骨,无角的完整保留。一些头骨还被涂染红色。以悬挂头骨多为荣,意在显示主人的英武和
见“吾秃婉部”(1047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若尔盖境。二十年(1387)其地被朵甘则路、南向二部引草地诸部千人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部朝贡仪时,将其列入全国三十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亦作僧格宗。藏语音译,意为“狮子堡”。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门隅中部的色拉山南麓。此与错那宗吸乌地同属一个宗。相传为错那宗宗本(县官)的薪俸地。本宗本由降喀宗宗
约1639—1706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字绍初,号九峰。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甘霖子。初受吴三桂“承恩伯”之敕封,后附清,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屡应调从征,著有劳绩。习经史,能文章,
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英军侵入西藏,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遂筹开垦实边,练兵,以资抵御。光绪三十年(1904),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经理川边。巴塘正、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
指解放前靠佃租※“山主”土地耕种的瑶族。除了最简单的生产工具之外,一般不占有土地。无论砍山耕种或是建屋所需地基,甚至在河内捕鱼,上山采集狩猎,都得向“山主”纳租。解放前虽有贫富差别,阶级分化很不明显,
见“耶律希亮”(1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