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泽薮名。《尚书·禹贡》杨州:“彭蠡既猪”,孔颖达疏:“导漾水南入于江,东汇为彭蠡”,即指今长江中游、鄂东、皖西一带的湖泽。为古代三苗部落所居。西汉中叶以后,彭蠡逐渐南移,并扩展成今江西省鄱阳湖。
见“萧瑟瑟”(1999页)。
即“乙失钵”(4页)。
元代地名。又译阔帖兀阿阑,阔迭兀(额)阿剌勒。位于今蒙古国克鲁伦河上游、温都尔汗西南。成吉思汗大斡耳朵(宫帐)设此。太宗、宪宗、泰定帝即位大典在此举行。《元朝秘史》一书亦在此写成。
又名《皇朝通典》。书名。清官修。100卷。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五十一至五十二年(1786—1787)间成书。体例与《续通典》同,分为九典。记载清太祖天命元年(1616)至清高宗乾隆五十年(1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在集体捕鱼时,先要卜卦,判定有所收获时,才统一行动前去渔区。届时在巫师主持下,先取32粒石子,随意分成三堆排成一字,然后每次在各堆取出两
西羌部落联盟首领。战国秦厉共公时(前477—443在位)为秦所执,沦为奴隶,被役使事田牧。后得逃归,遇劓女于野,结为夫妻,遂俱亡入三河(指黄河、湟水、赐支河)间。诸羌见爰剑被秦军焚而不死,怪其神,共畏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310—318年在位。又名载,字玄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第四子。幼聪颖好学,通经史,习百家,工草隶,善属文,勇力善射。初居京师洛阳(今河
古族名。又作大坝都掌、山都掌。其族称始见于元代。属古夜郎国少数民族之后裔。分布在四川行省之戎州(包括今四川兴文、珙县、高县、筠连、长宁、江安、纳溪等地)。分为19个族系。贵铜鼓。首领击铜鼓于高山,其众
见“刘崇”(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