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屯卫
见“亦屯卫”(871页)。
见“亦屯卫”(871页)。
书名。元魏初(1232—1292)撰。5卷,初,弘州顺圣(今河北阳原东)人,字大初,一作太初,号青崖,因以名集。少辟中书省掾吏,被荐于朝,世祖忽必烈以其为故臣之子,授国史院编修,寻拜监察御史,官至南台
?—1291元朝大臣。又译桑葛。畏兀儿人,一说为吐蕃人。国师胆巴弟子。通诸族语,曾为西蕃译史。为人“好言财利事”,取悦于世祖。至元中,擢总制院使,主管佛教和吐蕃事务。并参与朝廷建置、人才进退等大事。至
金代海陵王※完颜亮妃。契丹族。为礼部侍郎萧拱之妻妹。天德二年(1150),由萧拱荐于汴(今河南开封),及入宫,王见非处子,遣出,在外数月,复召入,封充媛,封其母张氏为莘国夫人。后进封柔妃。
?—1861清代医家。字培元。山东益都(今属青州市)人。回族。世医马温葵之子。从父习医;性嗜学,求实用。晚年以医学授次子马健铎。嘱且戒:“三损”,“立心之淫邪,罔恤品行,一也;偶尔失欢、轻重人病,二也
?—1766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五子。乾隆三十年(1765),封荣亲王。次年卒,谥纯。少习骑射,精通满语,为高宗庞爱。著有《焦桐剩稿》,通数学,其八线法手卷,内容丰富细致。
见“阿史那施”(1220页)。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1847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乾州(今吉首)大河寨人。苗族。家贫,少年习武。因不堪地主、官吏剥削,用苗族民间“合款”的组织形式,发动群众抗粮抗租。道光二十四年(1844),向官府提出减免屯租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顺年号。969—985,凡17年。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