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书名。记明代辽东地区的志书。辽东都指挥佥事毕恭、左府都督佥事王祥撰。明正统八年(1443)始修,弘治元年(1488)成书。内分建置沿革、分野疆城、城池道里以及山川形胜、城郭屯堡、烽堠土产、贡赋户口、学
古族名。又称始呼之戎。戎的一支。分布于晋南。商太丁七年,为周人所败。
辑译自汉文的西夏文儒学著作。中兴府承旨番大学院学正曹道安集译。写本,蝴蝶装。页面19.5×13.5厘米,面8行,行22—25字。仅存下卷,计36面。分为婆媳、伯叔侄、姑侄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舅
金代女真语官名。“撒合辇”意为“黑”, “必剌”意为“江”或“河”, “谋克”为“百夫长”之意。三词组合,意为“黑河百夫长”。为驻黑河之军事长官,地位远比百夫长高。原为骨典乣详稳,贞祐四年(1216)
军屯方式之一。清代八旗官兵于边疆开垦地亩之称。康熙二十五年(1686),以反击罗刹入侵的凯旋官兵,移驻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黑龙江(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等地。前城令索伦、达斡尔官兵,后城令原
?—1432※东察合台汗国第八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黑的儿火者之孙,失儿阿里之子。1417年弑※纳黑失只罕汗,被※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拥立为汗。统治时期,由于瓦剌势力向西发展,入据
位于西藏吉隆(济咙)之南。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廓尔喀侵藏失败后,福康安奉命在此处设立边界标志,立有鄂博及界碑一座,碑面刻有:“钦差一等超勇公海中堂、定西大将军福、参赞四川总督部堂惠,唐古特(即
即“段就六眷”(1700页)。
即“大祖大王”(95页)。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