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颜讹出虎
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因丧去官,起复泗州防御使,迁武宁军节度使,徙河平军,兼都水监。因在武宁军任上,奏军功不实,降沂州防御使,后迁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九月,蒙古军攻汾州,城破战死。
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因丧去官,起复泗州防御使,迁武宁军节度使,徙河平军,兼都水监。因在武宁军任上,奏军功不实,降沂州防御使,后迁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九月,蒙古军攻汾州,城破战死。
元朝官员。景教徒。原籍撒马尔罕。祖父可里吉思,父灭里,外祖撒必皆为太医。至元五年(1268),应召至大都(今北京)任舍里八赤(舍儿别赤,蒙古职官名)。九年(1272),奉命随赛典赤往云南。十四年(12
纪传体五代十国史书。原名《五代史记》,又称《五代新史》,后与《旧五代史》对称,改用今名。北宋欧阳修(1007—1072)撰。74卷,包括本纪12卷,列传45卷,考3卷,世家及年谱11卷,四夷附录3卷。
?—前12或前11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安日弟。成帝鸿嘉四年(前17),兄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汉遣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中郎将,安辑乌孙,立之为小昆弥。时大昆弥雌栗靡强,诸翎侯畏服
书名。辽室昉、邢抱朴撰。20卷。记辽太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五朝史事,因在统和九年(991)正月修成上进,故名《统和实录》。已佚。其内容由今本《辽史》有关诸帝纪、后妃传、表、志略可考见。
彝语音译。简称“尔补”,又作“麻衣则”,四川凉山金阳土司、土目占有的安家奴隶。原系※格节等级,因贫穷无力娶妻,由主子配给丫头而下降为这一等级。地位相当于阿加。没有人身自由,不能迁徙,须住在主子周围。能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黑水厅置。治所即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辖域南北660余里,东西660余里。东界海龙府拜泉县,西接札赉特旗,南邻安达厅,北连西布特哈。虞、夏、商、
?—619隋朝官吏、许国皇帝。618—619年在位。其先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祖籍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许国公※宇文述长子。初与太子杨广交往甚密,常领千牛,出入东宫卧内。累迁至太子仆,以受
约1790—1858清代纳西族诗人。字涵万。云南丽江大研镇人。家道殷实,道光五年(1825)优贡生。历任罗平、镇源、邓川等州县儒学教职。喜弹琴咏诗。可自谱曲词,弹奏自如,与诗友马子云并称“牛琴马笛”。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布拉卫,并说清代有布拉山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110里。
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败敌于河西务。又随贝勒杜度至山东,攻克潍县。从征明,围锦州,击败城内出战之兵,又败明松山、杏山兵。七年(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