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清代内务府所设采供东珠等物的组织。清初于乌拉(今吉林市)创设打牲壮丁。顺治间(1644—1661)定,设打牲乌拉总管1员(正三品)、翼领2员(四品衔)以辖。十八年(1661),编牲丁为33珠轩,每珠轩
南诏封江河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封金沙江为一渎,祀在罗武部(今云南武定县);封澜沧江为一渎,祀在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封黑惠江(即漾备江,一说即备溪江,或说系打冲
后赵太祖武帝石虎年号。349年,凡1年。石世、彭城王石遵即位后,沿用其年号,未改元。
广西田阳壮族岑氏之家谱。不分卷。清岑某撰。内容记自岑仲淑于宋皇祐元年(1049)官拜大理评事,至清光绪元年(1875)二十九世岑乃青止。内分《谱叙》、《支派图》、《官职》、《世谱》、《列传》、《土官世
后秦高祖文恒帝姚兴年号。394—399年,凡6年。
即“顺奴部”(1691页)。
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王乌塔。女真族。驻牧于辽东叆阳堡东250里(今辽宁桓仁、宽甸境内),通市于叆阳。嘉靖(1522—1566)末年,忠于明廷,奉约惟谨,受封都督。以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发难。劫杀孤山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二年(1404)二月,奴儿干女真首领把剌答哈与忽剌温兀者卫诸首领来朝,明廷在其所居之地置卫,以把剌答哈、阿剌孙等四人为指挥同知。卫治在今黑龙江下游与恒滚河(今阿姆贡河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
?—17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舒穆禄氏。初由笔帖式迁兵部主事。康熙十五年(1676),迁工部郎中,授大理寺卿。十八年(1679),擢内阁学士。时吴三桂子吴世璠据云贵。奉命同侍郎金鈜赴湖广,筹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