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经圣制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清代挑选八旗女子以配※宗室之人的制度。原制:3年挑选1次,满洲、蒙古中护军、领催以上,汉军中笔帖式、骁骑校以上之女,年及13者皆与选;驻防和外任官员应选之女,令于限期内送京;皇后、妃嫔之妹及侄女,另行
唐羁縻府名。唐宪宗元喝三年(808),沙陀朱耶执宜率众万余人,骑3千,自甘州至灵州(治今宁夏灵武县西南)降唐。灵盐节度使范希朝将其安置于盐州(治今陕西定边),设阴山府(今内蒙古境),命执宜为府兵马使。
①(?—169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初任笔帖式,累迁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经议政大臣等疏荐,练习部务。“三藩”叛后,专司军机文檄。以勤劳详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二十年,擢光禄寺卿
?—1747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字松庄。色思特子。康熙末,授参领。雍正五年(1727),由镶黄旗满洲都统迁左都御史。以西藏阿尔布巴及管理前藏之噶伦隆布奈合谋叛投准噶尔并杀首席噶伦康济鼐,奉
明代蒙古领主。孛儿只斤氏。元世祖※忽必烈弟※阿里不哥后裔。初与瓦剌联合,对抗北元。北元天元十年(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趁明将蓝玉等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大败北元之机,在土拉河袭杀突围的脱古思帖木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和塔齐”。“火都”或“豁脱”,今译“浩特”,蒙古语意为“城”,“赤”意为“司事人”。《元史语解》释为“司城人”。如蒙古将领也速答儿初以属行枢密院火都赤之职习兵事。
见“萧撒葛只”(2003页)。
即“夸兰大”(720页)。
见“二十四史”(6页)。
①契丹语称谓。为※宫卫制(斡鲁朵)下的一级机构,主管役使奴隶。《辽史·国语解》称:“瓦里,官府名。宫帐、部族皆设之,凡宗室、外戚、大臣犯罪者,家属没入于此。”为各宫帐、部族贵族作无偿劳动。开国前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