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①(?—718)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失活。出自大贺氏族。为反唐首领李尽忠之从父弟。自神功元年(697)其堂兄尽忠反唐失败后,契丹即附突厥。后,他以突厥默啜政衰,于开元二年(714,一作三年),
大成国农民革命政权发行的钱币。参见“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古代夫余族的一支。汉籍中亦称“旧北夫余”。初见于高句骊《好大王碑》,《魏书》等始载其名。史无专传。来源于中国北方貊族迁居东北的一支。名称所指及其所在众说不一:一说即北夷橐离的别称,汉时
※西羌的一支。又称广汉白马羌。原居河湟地区。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甘肃渭源),诸羌畏秦之威,相率外迁,该部徙居广汉地区,与夷、氐杂处,故有“六夷、七羌、九氐”之说。东汉建武十
明朝辽东边将。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第三子。以父荫为指挥使。屡迁至右都督,并在锦衣。曾掌南、北镇抚司,提督西司房,列环卫者40年。虽为将家子,然未历行阵,不知兵。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
西夏职官名。蕃、汉大学院设。又蕃汉三学院设百法博士。
见“积庆宫”(1881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高级属官。由土司任命其血亲担任。视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授予不同职位。职位最高者称“掌太爷”,代理土司掌理全区事务。其余根据血缘亲疏为分管财文及军事的大小太爷。享有很多特权,如
清初书画家、诗人。字弋云,号鹫峰。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回族。清初著名诗人“西泠十子”之一丁澎堂兄。顺治五年(1648)举于乡,终身不仕。与堂弟丁澎、丁滢均少负才名,又居住仁和之盐桥,有“盐桥三丁”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