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古国名。西戎八国之一。※义渠戎所建。春秋时义渠势力渐强,其首领自称王,建国。辖有今山西、陕西交界的黄河两侧地区,筑城数十,与秦、晋为邻。和秦国尝有战争,秦厉共公三十三年(前444),秦“伐义渠,虏其王
?—1466明代蒙古哈喇慎(喀喇沁)部领主。一译博赉。景泰三年(1452),岱总汗脱脱不花、济农阿噶巴尔济兄弟败亡于瓦剌领主也先后,受萨穆尔公主派遣,将阿噶巴尔济孙、哈尔固楚克子伯颜猛可(孛罗忽)救出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38—539年,凡2年。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契丹开国初重要将领。名又记作阿骨只、遏古只。字撒本。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表弟,是淳钦皇后述律平亲弟,又为辽世宗怀节皇后(辽景宗生母)萧撒葛只生父。史载其性不羁,成人后,骁勇卓越,不惧强敌,尤长
约1916—1937民国初四川彝族土司。又名阿郭日哈,小名都四四(系都龙光第四妻所生),俗名都小官。都龙光之子。少年即任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时逢军阀割据,战乱
见“左国城”(458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察哈尔汗属下宰桑。皇太极时(1626—1643年在位),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十一年(1654),从靖南
见“舍利”(1467页)。
北周高祖武帝宇文邕年号。578年,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