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天历三年(1330),明宗和世㻋子懿璘质班(宁宗)受封。
见“奶豆腐”(646页)。
见“火筛”(392页)。
即“撒花”(2490页)。
纳西族流传的口头叙事长诗。为纳西族民间脍炙人口的作品。它描写一对青年男女因不堪忍受封建社会礼教的束缚,断然走上“玉龙游翠国”(玉龙第三国)殉情的动人故事。表现了纳西族人民对旧社会及封建婚姻制度的强烈控
※《俄蒙协约》的附约。1912年11月3日沙俄政府诱迫外蒙古封建主与《俄蒙协约》同时签订。共17条。公开规定沙俄在外蒙古享有各种特权,即可以在外蒙古境内任意居住和往来、租借和购买土地、自由经营各种商业
大圣燕帝史朝义年号。761—763年,凡3年。
书名。张继纂,未刊印,有抄本行世。光绪年间(1875—1908)瞻对土司反对驻瞻藏官苛虐民众,瞻、藏间纠纷遂起,四川总督藉此进剿瞻对,著者率军应援,办理善后,遍历瞻境,考其形势,详其制度,编为此志。分
见“塔吾克勒汗”(2162页)。
清代皇族女儿的称号。满语音译,“小姐”或“从姐”、“表姐”之意。清初,国君和贝勒女的称呼无严格界线,均称为格格。如何和里所娶清太祖努尔哈赤长女嫩哲,《满洲实录》即写作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