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藏先结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甘肃迭部县东南。十五年,遣使入朝贡马,获赐绮钞有差。二十七年(1394),明朝更定番国朝贡议,将其列入全国可定期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后按朝廷定例三年一贡例,遣人赴京师入贡。赏赐如例。长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甘肃迭部县东南。十五年,遣使入朝贡马,获赐绮钞有差。二十七年(1394),明朝更定番国朝贡议,将其列入全国可定期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后按朝廷定例三年一贡例,遣人赴京师入贡。赏赐如例。长官依例袭替。
见“霍集占”(2548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桦皮船。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旧时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族皆以其作交通和渔猎工具,然各族制作不尽相同,称呼互异,大小和消失时间也不一。赫哲族在本世纪初所用之桦皮船较
壮族传统手工艺品。亦作“箭囊”、“箭服”。流行于各地壮族民间。用土织厚布多层制成长约20厘米、宽约12厘米的长方形挂包,外层用浆糊把多层土布粘在一起,使之厚重结实,再于面上刺绣各种花纹,有的还在沿边镶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
东汉时西羌部落首领之一。延熹三年(160),率所部与勒姐种羌围攻汉军于允街(今甘肃永登南),杀官兵,为汉中郎将段颎所攻,败退。次年五月,又领其部与先零、上郡沈氐、牢姐等羌攻并、凉,入三辅(指京兆尹、左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初任侍卫,署副都统兼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偕副都统色格率军驻河南府,备御吴三桂。寻同将军阿密达赴西安、兰州等处征讨叛镇王辅臣,以功受奖。继随抚远大将
藏族部落名。在四川红原县境内,东、南邻松潘县,西连阿坝,北接若尔盖。属纯牧区。原为西康北部章谷(今炉县)和色达附近小部落,游牧于墨柯河一带,故名墨洼(西康藏民称麦巴)。土官南木洛,因抢劫事与邻近部落屡
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意谓正式订婚期。一般在办结婚仪式前一段时间举行。依照习惯,通常由女性办理。当天,男方母亲要端着一个用“达斯特汗”(类似餐巾)包着的托盘,带一只大绵羊,在女性亲友陪同下送往女家,并在
见“赫哲族”(2422页)。